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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監管——
網站經營者所在地工商部門管轄
現實中,網站和網店常分處異地,遇有違法經營行為,消費者到底該向何地的工商部門投訴?暫行辦法規定,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違法行為由發生違法行為的網站的經營者住所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部門管轄。網站的經營者住所所在地工商部門管轄異地違法行為人有困難的,可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情況移交違法行為人所在地工商部門處理。
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應積極協助工商部門查處網上違法經營行為,提供在其網絡交易平臺內進行違法經營的經營者的登記信息、交易數據備份等資料,不得隱瞞真實情況,需要取證的,應當協助取證,不得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執法檢查。
縣級以上工商部門應建立信用檔案。記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根據信用檔案的記錄,對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有關經營及服務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情節嚴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違法活動的,工商部門應提請網站許可地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責令暫時屏蔽或者停止該違法網站接入服務。工商部門對網站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后,需要關閉該違法網站的,應提請網站許可地通信管理部門依法關閉該違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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