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消息,針對昨日百度以360安全衛士的“搜索引擎保護”和“惡評插件清理”兩項功能損害商業利益為由起訴360不正當競爭一事,360方面今日對此進行了回應。
以下為聲明全文:
8月19日,我們從媒體獲知,百度公司以360安全衛士的“搜索引擎保護”和“惡評插件清理”兩項正常安全功能損害其商業利益為由,向法院起訴360“不正當競爭”。對此,360公司聲明如下:
1、掛馬網站和釣魚網站每年導致網民數百億元損失,而搜索引擎已經成為欺詐網站、釣魚網站和掛馬網站傳播的主要途徑。為網民在搜索結果頁面上提示和防范安全風險,是360安全衛士的責任。百度所謂360“篡改百度搜索結果”實際上是360網盾為網民提供的搜索引擎保護功能,可以提示和標注搜索結果頁面上的不良網站。
2、百度在搜索結果中沒有盡到對網民進行安全告知的義務。百度不是安全公司,對于其免責聲明中宣稱:“百度對其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我們表示理解。但360安全衛士保護了用戶,卻被百度以“侵害商業利益”為由起訴,我們對此表示不能理解。
3、安全公司對搜索引擎提供保護是國際慣例,賽門鐵克、麥咖啡、安博士等國際安全公司都分別對GOOGLE、雅虎等搜索結果提供風險提示。
4、關于360安全衛士的惡評插件功能,已經為網民提供了長達四年的安全服務,對于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是否為惡評插件,是由網友投票決定的。百度應該檢查這兩款軟件是否存在不正當行為。
360公司
2010年8月19日
==> 百度訴“360”不正當競爭索賠1000萬
據法制晚報報道,因認為對方侵犯自己著作權、構成不正當競爭,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時代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將奇智軟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三際無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起訴
工具欄被定義為“惡評插件”
原告訴稱,今年3月初,發現兩被告在其360安全衛士7.0軟件版本中,將兩原告共同經營的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兩款軟件定義為“惡評插件”,并描述為“此類插件具有惡意行為,可能會危害您的電腦,建議您立即清理”。
按照360安全衛士之提示進行操作可以在默認情況下刪除該兩款軟件,且兩被告在www.360.cn網站將該軟件描述為“具有強制安裝,自身無法正常卸載”。
同年7月,兩原告又收到網民舉報,兩被告在其最新升級后的360安全衛士7.3beta版不但繼續對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進行惡意貶損和詆毀行為,而且在“360殺毒”和“查殺木馬”功能中,將該兩款軟件作為“病毒查殺”,并描述兩軟件對用戶電腦構成“安全威脅”,用戶按照360殺毒默認設置,即可卸載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軟件。
訴訟請求
要求被告賠償1000萬元經濟損失
原告認為,兩被告在并無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情況下,打著安全檢測的幌子,肆意篡改百度搜索頁面結果,借助百度知名度為其www.360.cn網站非法攫取流量,并且對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兩軟件進行惡意貶損,阻礙該兩款軟件的傳播和運行,以期通過這種非法手段搶奪兩原告用戶,此舉違反誠實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市場行為準則,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立即停止在百度搜索結果頁面嵌入360網盾、停止對百度工具欄、地址欄軟件的惡意貶損、詆毀行為以及停止阻礙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軟件正常安裝、傳播和運行行為。
此外,在被告經營的“www.qihoo.com”、“www.360.cn”網站首頁顯著位置連續三十天刊登道歉聲明,并在www.sina.com網站首頁以及《法制日報》、《北京青年報》、《北京晚報》顯著位置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影響;賠償1000萬元經濟損失以及15萬元為制止侵權的合理支出;承擔案件訴訟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 |